武功县贞元镇马凤台村涝池修复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功县贞元镇马凤台村涝池修复整治工程已由武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武行审字〔2021〕67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武功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武功县贞元镇马凤台村涝池修复整治工程招标依据武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武功县贞元镇马凤台村涝池修复整治工程招标方案核准的批复》(武行审字〔2021〕75号)文件,同意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主要建设内容:
修复涝池1座,总容积1594.53立方米,修建消力池2座,沉砂池3座,进水渠11米,截水沟10米,排水沟200米;周边乔灌草景观综合绿化面积0.06公顷,栽植景观绿化树及行道树共997株;透水砖人行步道91米,混凝土生产道路85米,安装混凝土仿木护栏130米,大型宣传牌1座,景观石1座,太阳能路灯15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遵纪守法、信誉好、财务能力可靠,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近三年来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注:⑴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⑵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6日至2021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节假日不休)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6日上午9:00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www.sntba.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功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武功县水利局内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329775396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王浩
电 话:029-33819311
电子邮件:shaixijinan888@163.com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