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韦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功县韦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咸阳市水利局以(咸水发{2018}3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功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人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武功县韦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依据武功县水利局《关于武功县韦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武水发{2018}228号),同意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1km2。其中水保林10.17hm2,经济林129.5hm2,封禁治理31.46hm2,封禁牌1座,宣传牌1座,网围栏1.646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施工经验且无重大质量事故,近三年财务及信誉状况良好。
注:1.凡参与投标的水利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上述文件通知(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www.sxjags.cn)进行报名登记。于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仟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上午9: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功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武功县水利局内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329775396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南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王幸
电 话:029-33819311
传 真:029-33686108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