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武功县漆水河流域西塬水源水保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功县漆水河流域西塬水源水保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土保持局以陕水保监发〔2016204号文件批准建设,目前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武功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武功县游凤镇和武功镇的10个行政村。

项目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主要建设内容: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7km2,其中修建梯田12.97hm2;营造水保林121.55hm2,经济林176.01hm2;实施封育治理96.58hm2,疏林补植0.32万株,设置网围栏0.94km,封禁标牌2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参与投标的水利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0日至20171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致电029-33819315进行预报名。于2017123日至2017127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仟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215日上午9:00时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咸阳市水利局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功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屈光辉

 话:13991050123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王幸

话:029-33819315

真:029-33686108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