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高坡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县高坡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2016]28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陇县高坡水电站自筹资金,资金基本落实。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陇县高坡水电站,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陇县高坡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依据宝鸡市水利局《陇县高坡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宝市水办发〔2016〕509号),划分为二个施工标项。
施工Ⅰ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投资112.46万元),其中包括: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其他设备及安装、河流生态修复设备及安装。
施工Ⅱ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工建筑工程(概算投资8.95万元),其中包括:发电厂工程、厂区整治工程、河流生态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Ⅰ标项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同类产品制造、销售、安装施工经验及业绩,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施工Ⅱ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
注:凡参与投标的水利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报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陇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陇县市民中心西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贰仟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6日上午10: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宝鸡市水利局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陇县高坡水电站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17-4588186 13891719268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徐国政
电 话:029-33819315
传真:029-33686108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