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扶风县2018年第二批涝池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及庄白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风县2018年第二批涝池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及庄白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扶风县水利局以(扶水发【2018】228号、扶水发【2018】22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风县水保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奖补资金及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扶风县2018年第二批涝池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及庄白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依据扶风县水利局《关于扶风县2018年第二批涝池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及庄白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扶水发【2018】231号),同意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1、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9hm2,建设沟边埂1560m,铺筑砂砾石道路1100m,栽植疏林补植3.79hm2,栽植行道树1600m,沟边埂绿化1560m。2、修建农村涝池工程2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

施工标项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

注:1.凡参与投标的水利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上述文件通知(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02日至2018年07月06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仟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0724日上午9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宝鸡市水利局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风县水保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址:陕西扶风县城关镇小西街004号

联系人:赵工

 话:13892437092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南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王幸

 话:029-33819311

 真:029-33686108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