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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凤凰湖三号坝消能修复工程施工Ⅰ标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县凤凰湖三号坝消能修复工程已由凤县水利局以凤水发〔2020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凤县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凤县凤凰湖工程由四座翻板闸坝组成,位于嘉陵江凤县县城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三号坝原消能池拆除修复;四座闸坝的金属构件防腐,抓爪加固、止水橡胶更换及闸门调试;一号坝更换闸门槽型板1块;三号坝更换防护墩2个。

凤县凤凰湖三号坝消能修复工程招标依据凤县水利局《关于凤县凤凰湖三号坝消能修复工程招标方案的批复》(凤水发〔202017号)划分为个施工标项和一个监理标项,本次仅对施工标项进行公开招标

施工Ⅰ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三号坝原消能池拆除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210日至2020219咨询(电话17729102640或邮箱shaixijinan888@163.com,告知投标意向),2020220日至202022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购买招标文件(或将携带资料扫描件、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311日上午9: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县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址:宝鸡市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水利小区院内

    邮政编码:721700

    联系人:李国平

    话:0917-4763677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王幸

    话:029-33819315

    真:029-33686108

    邮箱:shaixijinan888@163.com

                                      二〇〇年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