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东庄水利枢纽施工支洞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庄水利枢纽施工支洞工程,陕西省东庄水利枢纽工程已通过水利部行政许可文件《陕西省东庄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2019〕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财政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陕西省东庄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东庄水利枢纽施工支洞工程经陕西省水利厅以《关于东庄水利枢纽施工支洞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水建发【2019】108号)文件批复公开招标,同意划分为两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

施工Ⅰ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6-1、6-2、6-3等三条支洞

施工Ⅱ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水垫塘检修交通洞、1-1、1号路-2、1号路-3、1号路-4等五条支洞。

监理标项主要工作内容东庄水利枢纽施工支洞工程施工期监理(含保修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注:1.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水利施工、监理企业)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上述文件通知(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16日至20191020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xjags.cn)进行预报名。于20191021日至201910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节假日不休),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仟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12日上午9: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陕西省水利厅网》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陕西省东庄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址:咸阳市礼泉县叱干镇相家村

   编:713200

人:刘先生

   话:029-35961776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

邮政编码:712000

人:王女士

   话:029-33819311

201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