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
交口抽渭灌区北干渠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交口抽渭灌区北干渠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土保持局以陕水保监发〔2017〕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陕西省交口抽渭灌溉管理局,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7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交口抽渭灌区北干渠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依据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关于2017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交口抽渭灌区北干渠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水保监发〔2017〕104号),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主要建设内容:铺筑泥结石道路5.006km,渠道整修5.006km;道路绿化5.006km,渠道边坡绿化4.416h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与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①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上述文件通知(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监理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xjags.cn)或致电029-33819315进行预报名。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仟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01日上午9:00时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交口抽渭灌溉管理局
地 址:陕西省渭南市西岳路南段九号
邮政编码:714000
联系人:周菊迎
电 话:0913-8151346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徐国政
电 话:029-33819315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