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17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及省级水土保持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监理标项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2017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及省级水土保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由扶风县水利局以(扶水发〔2017〕206、扶水发﹝2017207、扶水发﹝201720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风县水保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市级及县级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标项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7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及省级水土保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招标依据扶风县水利局《关于2017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及省级水土保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扶水发〔2017〕213号),同意本工程划分为个施工标项和一个监理标项

施工Ⅰ标项:城关街道黄甫村和西官村、法门镇官务村涝池建设涝池3座,建设内容包括:池体工程、进水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配套工程。

施工Ⅱ标项:召公镇召首村、杏林镇召宅村、漳召村3个村修建涝池3座。建设内容包括:池体工程、进水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配套工程。

施工Ⅲ标项:绛帐镇凤鸣村、午井镇安上村、料地村3个村修建涝池3座。建设内容包括:池体工程、进水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配套工程。

施工Ⅳ标项:段家镇东魏村、青龙村2个村修建涝池2座。建设内容包括:池体工程、进水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配套工程。

施工Ⅴ标项:天度镇闫马村实施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2座。

施工Ⅵ标项:杏林镇小韦河杏林段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1.5平方公里。

监理标项:2017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及省级水土保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注:①凡参与投标的监理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上述文件通知(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监理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06日至2017111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南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可以查询到)应携带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

4.2监理招标文件每套贰仟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130日上午9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宝鸡市水利局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风县水保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址:陕西扶风县城关镇小西街004号

联系人:赵工

 话:13892437092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南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王幸

 话:029-33819315

 真:029-33686108

二〇一七年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