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16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

咸阳市亭口水库水环境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2016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咸阳市亭口水库水环境治理工程由陕西省水土保持局以陕水保监发2016209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市级及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咸阳市亭口水库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6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咸阳市亭口水库水环境治理工程依据咸阳市水利局《关于2016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咸阳市亭口水库水环境治理工程招标的批复》(水建发〔201711号),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3.07km2,其中营造水保林153.41hm2;实施封禁治理153.68hm2,疏林补植2.16万株,修建封禁围栏1.5km,封禁标志牌2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参与投标的水利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3232017325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www.sxjags.cn)或致电029-33819315进行预报名。于2017326日至2017330,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仟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41810:00,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咸阳市水利局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徐国政

 话:029-33819315

 真:029-33686108

                                                           二〇一十六